一、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9:00-12:00,14:30-17:00,内蒙古科技大学行政办公楼B座B507室。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包括以下:
1、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2、相关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3、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内蒙古科技大学引进博士配偶需携带结婚证原件。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将于5月13日、14日进行,面试具体事宜将于12日下午通知)。
原标题: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招聘管理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