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报考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进行体检。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在呼和浩特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报考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且考试总成绩已明确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
二、 体检时间
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早7时30分。
三、 体检集合地点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院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四、体检所需证件和材料 (一)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面试通知单;
(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一张(自带碳素笔一支,填写表格使用)。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睡眠。
(二)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待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三)体检费用:320元。
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