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我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组按照基本信息、应聘岗位、专业方向需求和专业代码对校本部及各 附属单位的报名人员进行了初步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到资格复审。经请示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现将部分岗位计划进行调整,并将资格复审、笔试事 宜公布。
一、因部分岗位无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部分招聘计划;对部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定向岗位”进行了合并,合并后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一起合并到新岗位,考试内容以新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15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调整后)》
二、本次公开招聘定于2016年6月30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于2016年7月2日进行笔试。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组统一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本人携带下列材料进行复审:
(1)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 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各类服务项目证书原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或大学生退役士兵证书原件。
3、报名费
(1)资格复审通过后收取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无特殊情况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收报考费用。符合减免的报考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和填写完整的《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确认交费。
(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用,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考费用。符合减免政策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直接进行减免收费。
4、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缺少材料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资格复审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内容说明:应聘赤峰学院校本部、附属中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应聘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综合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
6、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地点:
赤峰学院崇正楼413办公室
(2)资格复审受理时间:
2016年6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7、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0476-83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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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调整后).xls
2015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2015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doc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