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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以下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生”: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服务期从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服务期满获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的人员。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年两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本公告发布日前其个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允许第二学位报考。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自治区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户籍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点击漂窗“2021年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报名。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8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7月16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24:00。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如报考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要注明本人是否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必须用蒙汉文试卷。其他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应于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示理由退回。
2、考务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2019年及之前毕业生通过报名网站网上缴费70元;
收款单位: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号:103194024110
在缴费备注中写清“姓名,报名序号,报考单位(例:王某某,1359,市科技局)”字样。
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1、笔试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外专门考试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在赤峰市城区设置考场(见准考证)。
2021年7月27日9:00-7月30日24:00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政策加分
6、公布笔试总成绩
7、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已参加考试但成绩为零分的特殊情况,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报考“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现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放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应包括:毕业生基本信息、档案存入日期);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一律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2、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使用“蒙汉文”试题,“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其他报考人员使用资格复审时选择的语言回答。不按要求作答,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请予关注。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331740,负责政策解释;
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8332636,负责报名过程中技术方面问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