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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辽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引进公告》,决定对初审合格报名人员(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能力测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能力测评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报名参加法学、计算机、新闻学、音乐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心理学专业人才引进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汉语作答,总分100分)方式进行测评,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测评结果进行排序、公示。岗位引进计划人数与参加测评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2019年7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参加公安业务岗位引进的公安院校毕业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测评。笔试之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一并进入范围。笔试、面试内容为公安业务知识,汉语作答,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测评结果进行排序、公示。
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9年7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参加安检排爆岗位特殊人才引进的人员,采取设置现场对模拟爆炸装置进行识别和排除等项目并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测评结果进行排序、公示。
测试时间:2019年7月6日至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其他有关事宜
(一)参加能力测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及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公安业务岗考生4张),务于7月5日下午5:30之前到市公安局309室(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559号)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参加公安业务岗位测评人员另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备用。笔试之后,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务请参加测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报名表中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三)参加能力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引进资格。
(四)能力测评之后,按对外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公安业务岗人员除外)。复审不合格的,从参加能力测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