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盟公安消防工作,补充消防警力不足,拟面向社会为阿拉善盟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严格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把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消防工作岗位,为全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驾护航。
二、招考条件
1.在阿拉善盟旗级以上消防部门有一年以上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
2.大专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三、招聘人数
此次共计招聘10人,在全盟范围内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招录。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初审
2017年1月6日18:00时前阿拉善盟消防支队负责完成对符合报考消防文员条件的人员的统计摸底、报名审核等工作。
2.笔试
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不划定考试范围,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2.5分。消防文员只进行笔试,不进行体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1:1.5的比例入围考察、考核范围。
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9点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统一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围考生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前往盟消防支队备查。
3.体检与政审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工作结束后,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并公示。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3)政审。由用工单位人事部门会同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并出具政审报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公示及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政审结束后,对经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招聘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对于体检、考核中出现的空缺岗位、考生本人自愿书面申请放弃的空缺岗位以及因不服从调剂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
(1)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拟聘用人员享受同工同酬人员待遇。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者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新聘用消防文员进行为期15天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役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主动提出解聘,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将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办法其它情形的。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