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函[2016]32号),经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考察,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艾敏、白洁、道日娜、德海山、郭芳、贾永杰、李丹岚、李慧旻、李敏、梁红兰、刘海洋、刘晓豹、那仁满都拉、萨如拉、石昱岑、斯琴塔娜、特日根、万大千、王蕾、王瑞芳、乌日韩、谢聪娇、徐丽阳
二、受理时间和方式
公示期七天(2016年6月27日-7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反映:
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处0471- 6944911 ;
内蒙古农业大学纪委0471- 4309279;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0471- 4309305。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者
1.已毕业的应聘人员请于公示结束后5日内到西校区行政楼人事处203办公室开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将个人档案于调档函开出15日内(以邮戳时间为准)调至我校。
2.应届毕业生请于录用公示结束后5日内将本人毕业院校发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邮寄至应聘学院与我校签约,凭就业协议书到毕业院校开具《报到证》,持《报到证》将本人档案于报到证开具后15日内(以邮戳时间为准)调至我校。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