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录取的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内人社办发(2016)17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内人社办发(2016)175号)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新招募“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者录取工作结束,现将分配结果及报到时间等通知如下:
一、各位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5日前(不包括节假日)到所分配旗县市区报到,同时将个人的学籍档案移送到服务旗县市区保管。
二、不按时报到,未按照各旗县市区要求,按时上岗服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分配到乌兰察布市本级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1房间报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具体单位,学籍档案由本人移交到服务单位保管。
四、需出具调档证明的考生,请及时与分配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服务单位联系,开具调档证明,及时调取个人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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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分配表.docx
社区民生分配表.docx
市直、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docx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