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乌兰察布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简章》,现将乌兰察布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同时对考核、体检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乌兰察布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
(一)乌兰察布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总绩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表一、表二、表三;
(二)乌兰察布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食品监管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2《乌兰察布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食品监管工作人员总成绩》。
二、关于考核事宜
(一)市直高校及部分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工作由高校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市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含乡村教师)考核工作由各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开招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市农牧业局负责报考市及各旗县市区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应聘人员考核工作;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各旗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应聘人员考核工作;
3.市卫计委负责报考各旗县市区疾控中心应聘人员考核工作;
4.市工商局负责报考广告监测应聘人员考核工作。
(四)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考核时间:2016年10月17日—22日
2、市直高校及部分中专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地点、联系电话:
集宁师范学院:0474-4875692 15374695048
乌兰察布市职业学院: 0474–8308324
乌兰察布市委党校:0474–4803782 18747481446
乌兰察布市电视大学:0474–8302666 155404188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0474—8303012 8303015
乌兰察布市民族艺术学校:0474—8309556、8285114
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0474–8981994 18604847465
3、市教育局所属市直学校考核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各旗县市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地点设在设在各旗县市区教育局。
市教育局: 0474-8322321
集宁区教育局:0474-8984803 18147414600
化德县教育局 :0474-7908486 13614741801
察右前旗教育局:0474-3912703 13948945593
察右中旗教育局 :0474—5690293 15848480890
兴和县教育局:0474-7210812 18647460154
商都县教育局:0474—6917952 13847405741
察右后旗教育局:0474-6201574 13947404553
四子王旗教育局: 0474—5209500 13948482795
凉城县教育局:0474-421722015848489139
丰镇市教育局 :13847404536
卓资县教育局:0474-4708660 13847426853
4、公开招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考核地点、联系电话:
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人事科:0474-8189328
乌兰察布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0474-2207181
乌兰察布市市卫计委人事科:0474-8324039
乌兰察布市市工商局人事科:0474-8324660
(五)考核方式
考核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
(六)考核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携带个人档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学校出具的考核材料(考核材料应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旗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考核。考生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请于考核前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核递补
考生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体检事宜
(一)考核合格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体检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乌兰察布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检日程安排表》。
2、体检日程内每天上午7:30前开始体检。
3、体检地点: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原铁路医院,集宁区团结路34号)。乘车路线:7路公交车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站下车。联系电话:0474—2214199
4、体检费用:费用自理,每人420元;
5、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递补
考生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附:1.乌兰察布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总成绩:
《乌兰察布市直属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点击查看)
《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所属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点击查看)
《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2016年公开招聘乡村教师考试总成绩》(点击查看)
《乌兰察布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点击查看)
《乌兰察布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考试体检日程安排表》(点击查看)
此通知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